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金融服务“三高四新”战略打造“一极六区”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
《郴州市金融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全力打造“一极六区”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郴州市金融服务“三高四新”战略打造“一极六区”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考察郴州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引导和激励全市金融系统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委“三高四新”战略,实施“新理念引领,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全力打造“一极六区”提供强大的金融支撑,根据《湖南省金融服务“三高四新”战略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21〕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积极引导银行机构加大信贷投放
1.推动信贷规模稳步增长。加强政银企对接合作,引导银行机构加大信贷投放,用好用足再贷款再贴现货币政策工具,延续信贷增速稳健增长、存贷比稳步提高的良好态势,每年存贷比提高5%以上,到2023年全市存贷比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2.持续优化信贷结构。引导新增信贷资源重点向小微企业、制造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扩大信用贷款规模。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制造业贷款(含中长期贷款)、涉农贷款增速每年达到20%以上,企业信用贷款增速每年达到25%以上,绿色贷款增速每年达到40%以上。
3.积极争取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加大对我市新材料、先进制造业、科技行业等领域信贷支持。用好抵押补充贷款资金,为重点企业出口高新技术产品、成套设备等提供优惠利率贷款。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郴州市中心支行、郴州银保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发挥财政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1.提高政府性资金存放激励效益。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政府性资金存放管理机制,规范政府性资金存放行为,引导和激励各商业银行加大对我市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
2.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等10类重点支持群体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贴息。
3.优化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引导村镇银行增加涉农小微信贷投放,对符合条件的村镇银行,支持其向省财政申请不超过其上年贷款平均余额2%的财政补贴。
4.推动“潇湘财银贷”财政信贷风险补偿政策尽快落地,鼓励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5.积极争取创建全国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市人社局、人民银行郴州市中心支行、郴州银保监分局、郴州高新区管委会、郴州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三、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1.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切实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力争2021年底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融资担保余额达到5亿元以上,2022年力争达到10亿元以上,2025年力争达到25亿元以上,支小支农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80%,其中支持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50%。
2.建立可持续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资本金增加机制。组建市融资担保集团,以市融资担保集团对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注资的方式,将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打造成合格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确保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2021年达到3亿元,以后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逐年增资。
3.建立代偿补偿机制。市、县两级财政要分别按照辖区内融资担保公司上年末在保余额的0.5%安排代偿补偿专项资金,实行差额提取,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4.建立保费补贴机制及业务奖励机制。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下、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新增支小支农支新融资担保业务,由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及园区财政部门按照不低于0.5%的标准给予担保补贴。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国资委、郴州高新区管委会、郴州经开区管委会、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郴州经济发展融资担保公司,各县市区政府)
四、强化对科技创新和绿色发展领域的金融扶持
1.引导银行用好企业技术进步专项再贷款政策,加大对科技型企业信贷支持。积极落实《湖南省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试点实施办法》,争取将我市园区或高等院校列入省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试点范围,力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户数和金额逐年增长。
2.创新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和中小科技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等保险产品,强化科技保险保障功能。鼓励保险公司开展科技型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创新保证保险,积极推广专利执行险、侵权责任险、综合险等科技保险产品,为科技型企业融资进行增信。
3.出台绿色金融发展实施意见,探索建立绿色金融体系,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开展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等抵质押贷款,加大对低碳产业、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等领域信贷投放力度。
4.做好地方法人银行机构绿色信贷业务绩效评价,激励金融机构为碳减排提供资金支持。积极配合探索制定以气候项目认定标准、气候信息披露标准、气候绩效评价标准为主体,与绿色金融标准协调一致的气候投融资标准体系。
5.建立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加快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
6.引导设立碳中和产业发展基金、科创产业发展基金、文旅产业发展基金等若干股权投资基金,推动投贷联动。对在省内注册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我市初创期科技企业(成立时间在3年以内)达1000万元且投资期限满6个月的,积极支持其向省财政申请按不超过投资金额5%的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金额由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郴州市中心支行、郴州银保监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着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1.支持开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支持我市九大工业优势产业链核心企业和优质国有企业签发供应链票据。用好再贴现工具,支持金融机构对产业链核心企业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贴现。探索“一银行一主链”金融服务模式,引入主办银行为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鼓励各类企业通过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开展应收账款抵质押融资。
2.支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信息服务平台与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开展线上政采贷业务创新。做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工作。
3.争取省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子基金支持我市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企业发展。郴州市产业引导基金要向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企业重点倾斜。
4.督促金融机构继续向实体经济让利,促进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落实无还本续贷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加大首贷扶持力度,保持小微企业新增首贷户户数和贷款规模合理增长。
5.加快郴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对接省级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与“信用郴州”和“信易贷”平台互连互通。提高“信用郴州”平台数据规模和采集实效,积极支持“中经贷”平台建设。
6.加强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机制和能力建设,支持银行设立普惠、三农专门机构,支持银行加大内部绩效考核体系中普惠金融类指标比重占比,支持大中型商业银行加大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中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的优惠力度,进一步细化落实授信尽职免责和提高不良容忍度要求。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郴州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郴州银保监分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郴州高新区管委会、郴州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六、大力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和债券融资工作
1.加大对拟上市企业的支持和奖励扶持力度,减轻企业上市挂牌成本,支持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上市、并购重组。抢抓注册制改革、“新三板”精选层转板等政策机遇,加快推动优质企业上市,鼓励市产业引导基金加大对拟上市企业的资金投入,支持拟上市企业发展。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拟上市后备企业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以及湖南股交所上市或挂牌融资。“十四五”期间,争取新增上市公司3家,新三板挂牌公司2家。
2.加大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力度,深入推进资本市场县域工程,围绕我市九大工业优势产业链和四大千亿产业,组建市、县两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
3.积极发展债券融资。支持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企业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融资方式多渠道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郴州市中心支行、郴州银保监分局、郴州高新区管委会、郴州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七、加快完善城乡金融服务体系
1.大力提升县域存贷比。科学制定资金适配性较差县域的存贷比提升计划,定期对辖内各县的信贷资金适配性进行监测,提高县域信贷资金适配性。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继续实施“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考核”、“中国农业银行县级三农金融事业部考核”定向降准,加大对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的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
2.推动金融大力支持乡村振兴,实现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脱贫地区的贷款余额持续增长,农业保险保额持续增加,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品种稳中有增。
3.加快普惠金融发展,推动基础金融服务向乡村两级延伸。推动助农取款、电子支付结算等农村金融服务点入驻村(社区)服务中心。
4.保持扶贫再贷款政策延续性,对存量扶贫再贷款可展期4次,实际使用期限最长至2025年。
5.逐步扩大农业农村保险创新试点品种和范围,稳步拓展保险基础服务“村村通”试点范围,总结农村公路财产保险试点经验并逐步推广,服务“四好农村路”建设。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郴州市中心支行、郴州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
八、加大金融服务中国(湖南)自贸365etb为什么关闭账号_beat365在线下载_365被限制投注的原因郴州片区建设力度
1.建立金融支持中国(湖南)自贸365etb为什么关闭账号_beat365在线下载_365被限制投注的原因郴州片区(以下简称郴州片区)工作协调机制。
2.扩大银行保险业对外开放,鼓励境外金融机构落户郴州地区。
3.支持地方银行法人机构引进符合条件的境外战略投资者,改善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进一步提高银行业对外开放程度。
4.出台财政奖励补助措施,对国内外各类合规金融机构在郴州片区新设立组织机构的,给予一定奖励补助。到2023年,郴州片区新增金融机构17家以上。
5.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对郴州片区内保税货物转卖给予外汇收支结算便利。简化货物贸易收支手续,允许跨境电商企业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结售汇及资金收付业务。按照“展业三原则”(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尽职审查)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由银行自主决定审查单证类别、数量与方式。
6.推广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试点,允许符合条件企业将资本金、外债和境外上市等资本项目收入用于境内支付时,不再事前向开户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将郴州片区内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准入条件放宽至上年度国际收支规模不低于5000万美元。探索开展境内人民币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促进跨境贸易融资业务发展。
7.将郴州片区内银行分行级以下(不含分行)机构、高管和部分业务准入事项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后报告,区内保险支公司及以下分支机构设立、迁址、撤销事项及相应职级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后备案。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郴州市中心支行、郴州银保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商务局、郴州高新区管委会、市自贸办)
九、优化金融发展环境
1.相关部门在涉及政府性资源的账户开设、招投标、公共资源分配等金融服务准入方面,应体现公平公正、市场化竞争原则,在符合上级政策的允许范围内一视同仁,一般不再设置前提条件或排他性条款。
2.充分发挥全市防范化解涉众型非法经营活动稳定风险联席会议等机制作用,加强部门工作联动,形成强大合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3.大力推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贯彻落实,加大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
4.力争在2021年内建立覆盖广泛、功能完善、实时监测效果较好的全市非法金融活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推动处置关口前移,落实监管职责。
5.引导金融机构依法依规承销政府债券。鼓励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与金融机构平等协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缓释到期债务风险。
6.鼓励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压降不良贷款,加大对重点民营有色企业债务风险化解力度。加大对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打击力度,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
7.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提升信用郴州水平。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郴州市中心支行、郴州银保监分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市区政府)
十、强化监测通报和表扬激励
1.对银行机构信贷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规模、增速、结构等主要指标进行监测,每月进行通报。
2.将金融机构纳入全市“一极六区”建设特别贡献奖考核评比范围,对评为特别贡献奖的金融机构,按规定给予表扬奖励。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一极六区”办、市人社局、人民银行郴州市中心支行、郴州银保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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